我校接到《朝阳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我校的收费情况进行自检自查汇报如下:
1、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正规符合财会制度要求。
2、不存在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资金情况。
3、我校不存在择校乱收费情况。
4、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执行相关,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
5、教辅用书收费情况:20xx年秋:
收费:23870元。教育书款:20279.13元。退款:3590.87元。20xx年春:
收费:七年级10560元。八年级10元。20xx年秋的余款已于20xx年1月5日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返还学生(学生签字)。
6、其他单位和部门没有以不同形式向学校推派课外读物或搭车收费行为,没有截流、挪用、挤占教育经费的行为。
7、学校设立乱收费举报电话:和收费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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