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人资格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通过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或考核;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4.没有被开除过公职或者被吊销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5.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一、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哪些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规定都有哪些
恶意抢注商标法条中规定的情况有: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2.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3.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4.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情况。
三、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情形有哪些
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单位被授予的专利,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如下:
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3、被处以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未满三年的。
Copyright © 2019- manguyin.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