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旧还新电动车,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更换车身、车架的;
(二)因质量原因更换整车的;
(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换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动力装置的;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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